桐柏法院通过“四抓”加强立案调解工作 作者:桐柏县法院 冀晓莉 徐明明 发布时间:2009-10-22 14:37:33
桐柏法院通过“四抓”加强立案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调解结案57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抓矛盾。在立案阶段,对案件的矛盾争议焦点是否适宜调解作出判断,对调解成功几率较大的纠纷,积极开展立案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二抓心态。法官在了解当事人矛盾的同时,要注意摸清当事人性格特点、心理状态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随后的立案调解中,运用法律心理学知识,摸准各方当事人心思,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有效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三抓时机。在立案时,通过审查起诉状,询问有关情况了解争议焦点,对不必要开庭和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及时经行调解,防止诉讼中矛盾升级。 四抓保障。首先,及时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为调解结案后自动履行奠定基础;其次,对部分义务人诚信意识较差、社会认可较低的案件,在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公告栏张贴法律文书,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当事人自己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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