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召开纪检监察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09-10-22 15:59:31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邓州市人民法院院在各业务庭和各基层法庭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使这支队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按照上级法院要求,1022日上午,该院召开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培训会,对29名兼职监察员进行了反腐形势和纪检监察业务等内容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纪检监察员基本业务的学习培训。会议上,监察室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了《河南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暂行规定》、《邓州法院案件审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邓州法院案件评查暂行办法》等文件,使大家掌握纪检监察员的基本职责、肩负的主要工作。

二、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员和与会同志一起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内部说情和插手过问他人案件的规定(试行)》和《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的实施细则》,并传达了《河南省高院关于开封通许县法院滥用司法强制措施事件的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不当使用司法强制措施事件的通报》、《最高院关于对三起因法院干警违章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的通报》。会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 ”,纪检监察员围绕上述案事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要从这些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真正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自己的思想准则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严谨细致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反腐形势分析与报告。与会的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赵曙君同志就当前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及我院的反腐倡廉形势作了分析报告,使大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比较严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最后,对如何开展工作赵书记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识设立纪检监察员的重要意义。最高院要求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纪检监察员,是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的重要举措。二是纪检监察员要做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纪检监察员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纪检监察员的职责,严于律己,做好表率。三是要加强学习反腐倡廉业务,积极配合部门领导搞好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四是要自觉将这次培训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学有所用。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对提高纪检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对加强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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