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 :叔侄间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7-06-06 15:35:01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王晶雅 范小婵

    “快来看,法院来这儿开庭了……”6月2日一大早,西峡县丹水镇卓沟村的村民们呼朋引伴聚集到村部,原来是西峡法院丹水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这里巡回审理一起人身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和被告本是亲叔侄关系,因多年前的一桩矛盾两家积怨已久。2016年12月21日中午,喝了酒的被告见到侄子,想起往事便气不打一处来,从背后将原告按倒在地进行厮打。随后原告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并治疗。今年3月底,原告将叔叔诉至西峡法院丹水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通过规范的庭审流程和详尽的释法明理,让两名当事人和围观村民充分感受到庭审的威严和法律的庄重。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拿出了20多张票据证明自己医疗花费8000多元。合议庭成员在仔细查看了票据后,发现票据时间从2016年10月到今年3月,人民陪审员沈绪生便拿着票据一张一张和原告进行核对,面对人民陪审员的质问,原告言语含糊无法自圆其说,最终证实只有4张票据为打架事件发生后的检查治疗费用。

    到了法庭调解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解终止,审判长宣布休庭。在书记员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的间隙,两名人民陪审员继续做原告思想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亲情和法律两个方面引导,告诫原告要认清事实,尊重法律,更要珍惜亲情。在场的村干部和双方亲属也一起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众人的不懈努力,原告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切合实际的1500元,被告也当庭拿出1500元现金交给原告,一起原本复杂的民事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6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7年6月6日《南阳日报》A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