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偶起贪念 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7-06-06 15:36:51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王晶雅 李琳)男子万某因缺钱花打起歪主意,和妻子多次盗窃渠边装饰用的洗墙灯,将灯管砸碎后当废品卖掉。近日,西峡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万某在一次闲逛时,看到工人在西峡县城二道河渠边安装装饰用的洗墙灯,发现灯壳是铝合金质地,想到最近缺钱花,便动起了歪心思。几天后,万某凌晨三四点骑车到广场边,用铁棍接连撬下11根洗墙灯,用编织袋装好带回家中。天亮后万某把灯管敲碎,将包装灯管的铝合金收集起来卖给收废品的,卖了120元钱。随后,万某又先后三次用同样的手法盗窃洗墙灯37根,卖废品换了370元,其中有两次由妻子陈某骑车带着他去实施盗窃。管理人员发现灯管被盗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万某抓获归案,陈某随后主动投案自首。经鉴定,失窃的48根洗墙灯价值6912元。

    西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万某和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陈某被判处罚金3000元。6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7年6月6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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