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吕文杰 通讯员 李涛
6月2日,卧龙区法院的法官带着7万元赔偿金送到了身有残疾的李某家中,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两年后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5年8月,李某在乘坐本村村民王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做工时,由于王某操作失误造成交通事故,李某受重伤致使其右腿截肢。两人私下调解未果,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7万元,但是王某迟迟不交付赔偿金。
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王某做思想工作,王某说他的父亲和弟弟在近两年陆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换位思考后也能体谅李某所受的痛苦,同意将7万元赔偿金支付给李某,因为李某腿部有残疾,承办法官带着赔偿金送到了李某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