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刑警队探消息 劫匪被抓受重刑

  发布时间:2009-10-23 14:32:32


结伙疯狂抢劫的同伙被抓后,竟到刑警队探听消息,结果自投罗网。南召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该团伙张帅、丁兆帅等五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23日,此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20081230下午16时许,家住南召县云阳镇的张帅,与陈付有二人喝酒后,骑着摩托车到该县皇后乡豫02线王村路段,连续对三辆过往车辆司机进行抢劫,劫得现金40余元。就在他们准备抢劫一拉肉的车辆时,接到报案的民警赶到,将二人抓获。次日,警方正在讯问二人时,张义功跑到刑警队打探消息,被曾遭到抢劫的受害人屈某认出,当场被抓获。警方顺藤摸瓜,查明:张帅分别伙同丁兆帅、张义功、陈付有、张朝等,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以同样的作案手段,在云阳镇周围先后抢劫8次、抢夺3次,共抢摩托车4辆、手机8部、现金1330余元。张帅随后带领公安人员将同伙张朝抓获,其余案犯也先后落网。

20091012,南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五人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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