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出事故谁担责? 作者:新野县法院 王星韬 发布时间:2008-12-26 09:39:07
编辑老师: 2008年5月的一天,我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院内,当晚,孙林用事先偷偷配好的钥匙将摩托车开走,并在途中酿成交通事故,将行人马某撞伤。现马某要求我和孙林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新 李新网友: 虽然你是肇事摩托车的车主,但摩托车是孙林事前偷配钥匙,在你不知情时盗开,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应由肇事人孙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关于“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你不应承担被盗摩托车肇事后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