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到监狱巡回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23 17:32:55





    6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南阳监狱,对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减刑案件,并对庭审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庭审全过程进行网上录播、100余名服刑人员在台下旁听了庭审。

    “罪犯邓某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改造,共获得表扬5次,监狱级劳动积极分子1次,罚金5万元已履行1万元,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进行减刑。”南阳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在对邓某云的减刑建议中这样提到。在减刑假释案件中,如何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是案件庭审的重点。案件审理中,法庭组织检察机关、罪犯邓某云对南阳监狱出示的罪犯计分考核情况汇报表、罪犯改造评审鉴定表、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减刑审核表等证据进行了质证,邓某云同监区的两名罪犯也对邓某云的悔改表现作出证明,确认其服刑悔改表现,最终法庭依法裁定减去罪犯邓某云刑期7个月。

    当天,南阳中院审监庭庭长李淑君担任审判长,对另外5起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要珍惜这次减刑机会,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重获自由,出狱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庭审最后,法官胡书海对服刑人员进行了现场教育。

    近年来,南阳中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会从中挑选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件,到监狱进行公开开庭和庭审直播,目的就是在于不仅要让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透明,也要让服刑人员心服口服,知道为什么能获得减刑,进而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自觉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夏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