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抛妻弃子二十载 如今为地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7-06-26 18:16:09


    □本报记者 王付栓

    20年前,他抛妻弃子,带着小自己25岁的同村姑娘外出打工;20年后,他又带着新家庭回到村里,要求种地,遭到前妻和儿子的阻拦,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这种官司该怎么判?6月22日上午,方城县法院博望法庭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对此案进行审理。

    老纪和伍某1984年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子。1996年,老纪携带小自己25岁的同村姑娘外出务工。老纪一走,这个家所承包的12亩土地就暂时留给小纪和伍某耕种。2009年4月,方城县法院判决老纪与伍某离婚。老纪外出打工期间,与那个同村姑娘结婚,生育了一子一女。2016年冬天,老纪回来了,在属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播种小麦。前妻伍某和儿子小纪找来拖拉机,犁掉老纪播种的小麦,造成损失上万元。

    老纪与伍某已离婚,原来双方共同分配承包的土地应分开耕种。他对应属于其母亲的2亩承包田享有继承权,故他在原家庭承包的土地中应有4亩土地的承包权。基于此,老纪向方城县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裁判小纪与伍某停止侵权,返还自己的承包田,并赔偿毁坏他所种小麦损失1万元。

    本案审判长充分考虑到这桩案件的各种因素,进行了近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因争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小纪和伍某返还老纪承包地2亩,驳回其他诉讼请求。④2

文章出处:6月26日《南阳晚报》第W9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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