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与对方和解。”6月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原本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尹某某在得知拒不执行要判刑的情况下,改正态度,同意与申请人和解,主动履行了执行款,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
家住油田的尹某某因打伤人被判刑,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1.2万元。刑满释放后,尹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每次联系尹某某,尹某某的态度很恶劣,直言反正我都判刑了,随便你们咋说,我就是不赔。
因尹某某拒不配合执行, 宛城法院“夏季雷霆”行动把胡某作为重点被执行人之一,6月30日一大早,执行局集体行动,7点15分十余名执行干警赶到尹某某家中时,尹某某尚未起床,见到执行干警后态度嚣张的大声嚷嚷:“我就是不赔他(申请人)钱,你们想拘留就拘留我吧!”尹某某一直以为,就算他不执行,法院也只能把他拘留几天还得放出来,他根本不怕。
执行干警给尹某某普法:“拒不执行现在并不仅仅是拘留几天的事,严重的还会因拒不执行被判刑入狱,附带民事赔偿并不因为你服刑了就不用再执行……”
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尹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尹某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