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你好!某酒业公司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公司形象的广告牌,并由该公司委托负责安装在酒业公司的沿街办公楼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大风吹落砸伤我,我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请问,我应该向谁追究责任?
读者:王大明
王大明读者:
你好!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案中,酒业公司是广告牌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在广告牌被大风吹落砸伤你时,除非酒业公司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其就应当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据你所述情况,酒业公司显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理应承担你的损害。当然,若是广告牌制作安装存在质量问题,酒业公司可向广告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