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份开始,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在院实行群众来访“首问负责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经过四个多月的实践,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过去,一些百姓到法院来咨询、诉讼,常常因为对法院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而东找西问,既浪费时间,又影响审判机关的办案秩序。唐河县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推行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干警服务行为,实行百姓来访“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规定,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干警,即为首问负责人,必须文明热情,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职权范围内能够马上解决问题,要立即办,让来访者满意;短时间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解释清楚,并尽快予以解决;对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把来访者亲自送到有关庭科室帮助找到具体负责同志后,才允许离开;因故不能亲自陪送的,应委托他人代送或打电话通知有关干警前去迎接。每位干警对来访者都应坚持“起立、微笑、让座、倒水”,做到“四声”。对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干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离岗学习,第三次则予以辞退或调出。
“首问负责制”的实行,使干警的百姓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促进了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受到了百姓的广泛称赞。一位姓张的当事人告诉笔者:“都说冷、硬、横是司法人员的职业病,我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还真是有点紧张,可是到了之后居然有了到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