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受不了啦,“老赖”跑来自首

发布时间:2017-07-12 11:12:23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张晓宁 李 森)“王某,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现在宣布唐河县法院逮捕决定书……”近日的一个下午,唐河县公安局干警在唐河法院对投案自首的王某执行了逮捕。听到宣布那一刻,王某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下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王某为他人借款做担保,借款金额130万元,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王某抗拒执行并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遂对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唐河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对王某依法决定逮捕。王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潜逃外地。6月19日,唐河县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对王某进行悬赏追逃。王某承受不了舆论压力和内心煎熬,来到法院自首。王某的家属当天履行了18万元欠款,同时王某将自有车辆抵债,与刘某达成和解。至此,从发布悬赏公告到王某自首,仅用了7天时间。

文章出处:7月12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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