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惩戒“老赖”典型案例

《南都晨报》寸步难行 这是“赖”的代价

发布时间:2017-07-12 11:15:12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亚磊)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老赖”,只有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老赖”才不敢赖、赖不掉。为促使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几起“老赖”典型案例,看看他们为“赖”所付出的代价。

    ■恃权耍赖 局长也得被拘留

    卧龙区某局局长卢某、某局副局长李某系贾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担保人,借贷双方签有民事调解书,张某返还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0万元,卢某、李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封了被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后张某自杀,其妻儿下落不明。张某去世后,卢某、李某作为担保人不积极寻找提供张某家人线索,也不自觉履行担保义务。2016年4月20日,执行法官将卢某、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但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认为,卢某、李某作为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但二人长时间、无理由、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遂决定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拘留后,要面子的两位局长积极与亲属联系,支付了执行款项。

    ■想坐飞机 先到法院缴罚金

    2013年9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王某服刑后,未主动缴纳罚金,该案于2016年11月15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2月28日,王某准备乘飞机外出拍婚纱照。在购买机票时,王某却被民航部门告知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向他出售飞机票。收到通知后,王某才意识到失信的代价如此之大,遂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文章出处:7月12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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