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涉案标的17万余元,强力维护了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执行人张某、王某系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王某与张某系婆媳关系,张某丈夫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2016年5月5日,被告袁某驾驶其所有的轿车载乘其妻子及李某夫妇二人到新野县城西环路就餐,车辆行至某路口处停车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被告李某以车辆停靠位置不好为由,擅自驾驶该车辆由北向南左转向东倒车,因其操作不当,致使该车辆与在门市前吃饭的张某、王某发生碰撞,造成张、王二人受伤,相关财物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张某、王某二人被送到医院救治,并引发本案诉讼,最终判决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由李某、袁某赔偿17.2万元。
案件在判决生效并经张某、王某申请执行后,新野法院执行人员迅速展开了案件财产查控等工作。期间,张某丈夫陈某所服役部队的政治部向新野法院发函,称陈某家庭因交通事故面临严重经济困难,请求法院尽快执结案件,以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对此,新野法院高度重视,要求执行人员站在“拥军优属”的高度尽快将案件执行完毕。
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经执行人员做法律释明及思想教育工作,被执行人袁某自觉将5万余元款物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李某经多次做工作却一直迟迟不履行义务,还不断躲避执行。后新野法院在“凌晨执行行动”中果断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无奈于被拘留后第五天联系家人向法院送来了执行款12余万元,该案成功执结,军属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