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西峡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失信企业银行账户,促使其快速履行还款义务。7月12日,申请人张某在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180万元执行款。
2014年12月,西峡某制造公司向张某借款200万元,张某在两家食品公司的担保下将钱借给了该公司。借款到期后,对方没有把钱还给张某。张某将该制造公司及为其担保的两家食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违约滞纳金50万元。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3家被告公司分期于2016年12月27日前结清欠款。原本以为案件就此解决,但是该制造公司已经停产,为其担保的两家公司支付了70万元之后就没了下文,张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法院冻结了两家食品公司的账户,并表示如果不还款将把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两家公司了解到拒执的严重后果后,立即凑齐180万元现金送到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