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白丞博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8万儿童死于意外伤害,意外占我国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1%,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长,意外伤害已成为0-14岁儿童健康的第一“杀手”。现在已经放假了,如何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昨天,南阳中级法院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为大家支着儿破解暑期安全问题。
危险玩具,坚决抵制不要玩
2015年8月的一天傍晚,卧龙区某广场上四个小孩一起出来玩耍,9岁的王某捡起地上一块松动的瓷砖往地上用力摔去,瓷砖碎片飞溅起来正好击中了小伙伴张某的右眼。张某立刻捂着流血的眼睛哇哇大哭起来,家人急忙送往医院救治。
张某的伤情经辗转三家医院治疗后,花去医药费4万余元,后续治疗费仍是一笔不小的数额。经司法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张某的家长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承担全部的费用共计1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的法定代理人承担80%的责任,并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两万元。
卧龙区法院法官梁红提醒说,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因玩耍危险玩具造成误伤而引发的案件。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尚不健全,所以对所玩的玩具、所做的事情、所处环境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要尽到自己的监护义务,平时多提醒孩子远离危险玩具,避免误伤自己或伤害他人。
结伴玩耍,有风险大人要陪伴
2012年7月暑假的一天,新野县的小迪与小哲等同学趁大人午休时结伴来到附近唐某的自建房建筑工地上玩耍。由于是几个孩子结伴玩耍,所以家长们都没有跟随。该房屋施工方为王某,无建筑资质。事发时工地上无任何隔离防护带,也未设置警示性标志物,施工地面上随意摆放着施工用具,无施工工人看护。
小迪看到工地上吊装施工材料的吊机时感到好奇,用手转动静止的吊机皮带轮,与此同时小哲却打开了吊机电源,突然转动的吊机皮带轮将小迪的右手指绞伤。小迪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1.6万元。后经鉴定小迪右手损伤已构成七级伤残。法院最终确认小迪的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并判决其中20%责任由小迪的监护人承担,小哲的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业主唐某承担15%的责任,施工方王某承担35%的责任。
南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新华提醒说,现实生活中家长切不可因为孩子们放假结伴玩耍就以为安全而放松警惕,结伴玩耍的孩子可能因为“群胆”更有可能制造意外事故。近年来因孩子结伴游玩导致的高坠摔伤、游泳出现集体溺亡、户外玩火引发火灾、触电等意外伤害屡见报端,需要家长提高警惕,至少要有一名成年人在场陪伴。
水火无情,切勿单独游泳
某县烟草公司为鼓励烟农种烟积极性,为王沟村补贴建设一处基础设施蓄水塘坝,建成后移交该村管理。2012年8月的一天,7岁的小靳单独来到该塘坝游泳时,不慎溺水死亡。小靳的父母起诉烟草公司及王沟村委会要求赔偿损失。南阳中院审理后认为,烟草公司、王沟村委会及小靳父母都有责任,判决小靳父母、烟草公司、王沟村委会三方按照按6:2:2的比例承担责任。
南阳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屈云华提醒说,暑期天气炎热,孩子们喜欢游泳、戏水,此时正是溺水事故高发时期,水库、水塘、游泳池等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应该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巡逻,避免事故发生。家长朋友们也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
儿童乘车,家长要多留心
2013年8月16日17时许,唐河县的吴某驾驶轿车送侄女小婷等人回家,途中小婷说要上厕所,吴某即开启右转向灯靠路边停车。车刚停稳,小婷打开左车门跑向公路对面,吴某急喊“站住别动”但为时已晚,小婷瞬间被相对方向柴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撞到并卷入货车右侧轮下拖行几十米。南阳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小婷损失共计54万元;货车司机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应赔偿小婷损失9万余元;吴某途中靠路边临时停车上下未成年人员时未能进行提醒或协助其安全下车,是造成本案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赔偿小婷损失5万余元。
南阳中院民二庭法官王勇提醒说,交通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稍有不慎就会带来惨痛代价。尤其是近年来机动车数量日益庞大,交通安全问题更值得家长关注。家长要注意向孩子传授交通规则同时,更要告知孩子可能存在的风险,引起孩子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