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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集中审理危险驾驶校车超员案

  发布时间:2017-07-27 11:02:58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车辆超载事故愈演愈烈,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于车辆超限载引发,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员有直接关系,而校车超员已成为夺取孩子们生命的“第一杀手”。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便需借用法治的手段,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将安全和法治意识深植校车驾驶员和幼儿园负责人心中。

    7月25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深入该县第一高级中学,集中公开巡回审理3起校车超员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此次集中巡回审判是社旗法院联合该县教育局,并邀请了全县中心学校校长、幼儿园负责人、客运和校车驾驶员、人大代表等400余人参加旁听。

    集中审理的3起危险驾驶案中,校车超员的少年儿童数字骇人听闻,让人“匪夷所思”。一大型幼儿园被告人朱某驾驶的校车核定载人数19人,实载77人;而另两所幼儿园被告人王某和杜某分别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核定载人数都是7人,却实载人数分别是25人和23人。

    有的超载校车在被交警进行拦停时发现,在副驾驶的放腿位置上竟然蹲着两个孩子;有的超载校车把后排的座位进行了改装拆卸,里面却“塞”满了孩子;有的校车岁数大点的孩子和小的孩子挤在一起,从外面看去根本看不到个子矮点孩子的头,而且有的超载校车接送孩子的路段上,常伴随大车在此经过,道路狭窄……

    “虽然他们超员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快要下雨,为了不让家长们等的太着急才冒险超员;有的是因为其中一个校车坏了,为了赶快把学生送回家,两车人数合并一车超员,但他们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都是不可想象的,事关一个个家庭的幸福,他们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一位旁听整个庭审过程的孩子母亲愤愤的说!

    一位人大代表也对校车超员现象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为避免校车超员悲剧的发生,我县已加大了对校车超员的打击与惩治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政府部门应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制度保证;交警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查座少人多的超员车辆,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校车的使用情况实行专项管理;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应规范校车安全出行,向学生们渗透安全理念,提升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3名危险驾驶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朱某、王某和杜某分别做出了拘役6个月,罚金5000元;拘役四个月,罚金4000元;拘役三个月,罚金4000元的刑事处罚。

    “通过对此次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的集中公开巡回审判的旁听,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震撼很大。回去之后我们要规范校车的使用和管理,绝不超载一人,安全接送孩子,让家长省心和放心!”一位幼儿园负责人旁听之后深受教育。

    3起案件集中审理至结束,仅仅用了1个多小时,这是社旗县法院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的庭审新模式,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社旗县法院刑庭庭长冯春光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校车超员危险驾驶行为频频发生。车祸猛于虎,安全重于泰山,校车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校车运营不仅关系儿童的安全,而且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神经,更事关国家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校车严重超员的处罚,以构成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刑罚上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平安校车,品质先行,希望司机们不要把孩子的生命当玩笑,莫让超员成为花朵们生命的终结点。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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