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被上“黑名单” 不能乘机慌了神

  发布时间:2017-07-27 16:20:52


    喂,你好,是赵法官吗?我现在在广州机场,听售票人员说我被上了黑名单无法购买机票,你们看能不能把我从名单中撤出来,我回去后马上还款!”7月2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电话,被执行人一公司老板汪某因一直迟迟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无法购买飞机票被“晾”在了机场。

    原来,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期间,汪某等三人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年。后因某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债务,遭到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起诉,汪某等保证人被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案件经审理并判决后,某公司未能履行义务,汪某等保证人也未履行保证还款义务。在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汪某等人一直躲避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法官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消费行为。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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