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以雷霆万钧之力剑指老赖,尤其是涉及长期未履行义务的公职被执行人,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敦促社会其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而更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是某乡政府公务员。2013年4月3日,被告张某与原告某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80000元,刘某作为公职人员和另一普通群众自愿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被告张某未偿还借款,引起诉讼,最终刘某被判决和借款人一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该案经原告申请执行后,刘某一直觉得自己没有使用贷款,法院让其承担还款义务很委屈,在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情况下一直不愿承担担保责任。2017年7月1日,新野法院联合县纪委、组织部召开了公职被执行人约谈会,刘某也被邀请参会。在听到公职被执行人可能面临的组织、纪律乃至法律惩戒时,刘某思想上有了动摇,最终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自“夏季雷霆”活动开展以来,新野法院注重以点带面,在精准打击不同层次老赖上下工夫。该院率先拿公职人员“开刀”,先后召开了3次督促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座谈会,并依法拘留了12名公职人员,敦促23位公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案款146万余元,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