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多年积案终了 老汉领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7-07-28 08:58:25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谢谢你们啦!这三年我日盼夜盼,终于有了个完整的交代了!”6月11日,年近七旬的张老汉领到赔偿款,含着眼泪向西峡县法院执行干警说。

2013年年底,张老汉的儿子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由于车主李某与张某属于雇佣关系,事故发生后,张某家人向西峡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以事故为单方面交通事故,拒不承担责任。2014年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为了逃避执行,两年内先后搬家3次,执行干警无数次的询问打探,最终找到李某并强制拘留15天。干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在事故发生后李某一直经营货运车辆,却在执行期间未履行分文并且虚假报告财产,虽然已经对他采取了强制拘留,但其仍然拒不履行。5月11日,干警告知李某若仍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认识到了不履行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同时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影响,于是主动和张某家人达成和解,现场赔付了8万元现金,并约定剩余赔偿金在四年之内履行完毕。

文章出处:7月28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