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白丞博
今年1月,南阳中院指定由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全市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半年多,该庭已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而且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在50天左右,远低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个月的审理期限。取得这个成绩的背后,民四庭有什么窍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法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方面的故事吧。
让产权人满意 调解化干戈,让双方继续合作
“多亏法官帮忙,我们才及时挽回损失,有这样的法院,以后来南阳做生意也更有信心了!”看到案件在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妥善解决,做电料生意的李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原来,李某在郑州从事电缆生产和销售,其注册的“郑×”品牌电缆曾获得省知名品牌,然而近一年来该公司却发现产品销量下滑,且公司不断接到有客户投诉在南阳市某市场购买到假冒的“郑×”品牌电缆。该公司遂派员工进行调查,果然发现了商户郑某等人假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电缆的事实。
经过向工商局投诉处理,工商局对郑某的侵权事实进行了行政处罚。郑某的行为已经给李某造成了损失,却对李某提出的赔偿请求置若罔闻,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拿到手,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国通过认真查阅案件证据材料精心准备,一场法庭调解开始了。王振国一边摆事实,一边讲法律,从侵权的证据到造成的损失,从原告维护品牌的不易,到保护知识产权对发展国家经济的重大意义,从被告的诚心认错,到双方合作的长远利益,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调解,最终双方均意识到法官的良苦用心,就赔偿数额顺利达成一致,并就以后合作初步达成意见,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让侵权方服气 为化解心结,甘愿多费口舌
邓州市的张某经营着一家眼镜店,店中销售的某品牌眼镜十分畅销,可是这些眼镜中有一部分是假冒产品。厦门某光学有限公司是该品牌眼镜商标的注册人,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市场调查中发现问题,遂向南阳中院提起诉讼。
“平时我们发现有侵权产品后去和店主理论,一般他们都推三阻四,不愿承认侵权,更不愿赔偿损失,更严重的双方还可能发生肢体冲突。到了南阳中院,李健庭长耐心解释法律,最终对方心服口服承认错误,我们顺利拿到了赔偿款。”谈到维权经历,该光学公司的代理人感触地说。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对知识产权人来说,虽然赢了官司,但是伤了和气,双方以后基本不可能再继续合作,侵权人原有的销售途径不能被更好地利用,不利于提高正规产品的销售。更有甚者,一部分侵权人还可能赌气,私下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可谓“赢了官司、伤了和气、堵了财路”。对于侵权人来说,不能理解知识产权人为塑造和维护品牌形象所作的努力,掏了赔偿款心里却不服气。如何化解这一困境,民四庭庭长李健用了一句顺口溜儿来自嘲,“知心话多说一箩筐,只为当事人心中亮堂堂!”
让老百姓受益 普法装在心,愿社会更重视创新
唐河县李某经营着一家五金店,已经年近六十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卖的某品牌电插板会涉及侵权。“一辈子没干过坏事,临老了成了被告!”提起当被告的经历,李某很是气愤。
“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卡通头像萌萌憨憨的形象深受小朋友们喜爱,该作品相关卡通形象的玩具走俏市场,内乡县的闫某看到商机,遂购进一批印有这些卡通头像的书包、文具盒等文具进行销售,殊不知该行为已经侵犯了某动漫公司的知识产权。
上述两案件最终均以被告赔偿损失原告撤诉结案。类似的案例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行为已经违法却不自知,这是不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常态,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和商户的法律意识,南阳中院认真总结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依托“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节点,在广场、街头等人流密集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范围内的“傍名牌、搭便车”等不良市场竞争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