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霸占村民耕地 法院帮讨回

发布时间:2017-08-02 09:02:29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森 常亮)“咱们得敲锣打鼓给法院送个锦旗去!”“真是出了一口恶气!”7月25日,唐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郭店村第七村民小组讨回了被王某强行耕种多年的40亩果园。

    1997年,王某与郭店村第七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组40亩土地。之后,因王某连续多年拖欠承包费,第七村民小组要求解除承包合同,要求王某返还40亩土地并补交承包费。协商无果后,郭店村第七村民小组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于2017年夏季作物收获结束后将土地返还给第七村民小组,但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在夏季作物收获后连夜播种。第七村民小组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文章出处:8月2日《南都晨报》第C8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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