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的新方法,加大案件协调力度,使一大批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了”,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今年1至9月份,南阳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21件,结案734件,协调撤诉结案604件,协调撤诉率达到82.3%,全市13个基层法院的协调撤诉率达到90%以上的有7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南阳中院及时出台《关于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确立“四化”原则:将协调和解贯穿于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的全过程,达到协调工作全程化;坚持梯次协调,力求参与主体全员化;注重不同审级、不同审判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力争整合资源联动化;主动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助协调,实现社会参与纵深化。
二是总结经验、创新方法。采用将梯次协调与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有机结合的方法,努力为当事人构建一个平等、融洽、和谐的理性对话平台,缓解各方的对立情绪,为有效化解纠纷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背靠背、面对面协调、以及借力协调、换员协调、协助协调等方法,努力营造协调网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涉民生类行政给付等一系列案件。
三是加强沟通、优化环境。建立沟通汇报制度。在审理疑难复杂、社会敏感的案件时,主动积极地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广泛支持,为案件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建良好的政治环境。重视发挥律师在诉讼协调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探索和尝试律师参与案件协调的新方式、新方法,调动律师支持配合协调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组织法官和律师共同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律师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行政案件协调中的能动作用,动员律师配合法院的案件协调工作,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首长出庭、支持审判。协调南阳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阳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做主、案件难协调”的问题。今年两级法院行政首长出庭达到近50%,行政首长的出庭促进了行政诉讼协调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整合资源、源头化解。南阳中院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南阳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和市中院院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局、公安局、建委等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在中院设立办公室,配套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利用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平台,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