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的当事人赵某作出十五日司法拘留及罚款5000元的决定。
赵某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3日上午,湖阳法庭承办法官在会见此次案件当事人过程中,赵某将放于办公桌上的案件调查笔录、送达回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撕毁,并大声吵嚷,态度蛮横,无视相关人员劝阻。
鉴于赵某故意毁灭法律文书,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唐河法院随即派司法警察赶赴湖阳法庭将赵某带回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赵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