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执行人与他人联保小额贷款,银行放款后把钱借给他人使用,使用人逾期不还,这名被执行人背负了8万余元债务成了老赖,最后自己进了拘留所,家人凑钱还了银行后才被解除拘留措施,真是悔不当初。
2015年9月份,海某、李某及侯某3人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3人自愿成立联保小组,约定一年之内,3人互相向其联保小组任一成员发放的不超过约定限额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协议签订后,银行向海某、李某及侯某分别发放了贷款8万元。贷款到期后,海某与李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海某、李某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海某、李某与侯某分别为这两笔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8月1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成了“老赖”的海某被法院司法拘留,案件办理过程中,海某告诉执行干警,他的贷款都是和自己联保的亲戚李某所用,李某贷款养殖失败无力还贷,就一直拖着。海某被拘留后,他的家人多次找李某协商还款事宜,但李某几天时间仅筹集5000元交于海某家人。
8月5日晚,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海某的家人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与银行方面协商,结清本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解除了海某的拘留措施。海某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另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的李某他承认海某的贷款是他用了,但没钱还贷。因李某既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又未如实申报财产,当晚即被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送进了拘留所,拘留期间若李某依然拒不履行,等着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