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撕毁法律文书 闹离婚闹出大事

发布时间:2017-08-08 08:41:40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常亮 邵明)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8月3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赵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5000元的决定。

    赵某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8月3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承办法官在与赵某交谈过程中,赵某将其放于办公桌上的案件调查笔录、送达回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撕毁,并大声吵嚷,态度蛮横,无视相关人员的劝阻。

    鉴于赵某故意毁坏法律文书,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正常进行,法院派司法警察赶赴湖阳法庭将赵某带回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对赵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

文章出处:8月8日《南都晨报》第C7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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