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森 常亮)内乡县闫某借款940万元到期后不还钱,本人也下落不明。日前,唐河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不到两天,闫某即被群众举报并扭送至法院。闫某到案后表示,自己每月只能还500元。
2014年,被执行人闫某向唐河县某金融机构借款940万元。借款到期后,闫某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该金融机构起诉至法院后胜诉,但闫某却不知所踪。该金融机构遂向唐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方寻找,同样无法联系到闫某。
日前,该金融机构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该法院于8月8日发布悬赏公告,面向社会各界悬赏1万元查找闫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8月10日,知情人向唐河县人民法院举报,并协助法院找到了闫某。
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闫某称他在南阳某公司上班,月薪仅两三千元,每个月只能还500元,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闫某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