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2005年春节,家里给我说了个对象,同年国庆节我们办了婚事。当时我才19岁,为了办理结婚证,我就找了个假身份证领取了结婚证。可是,现在我丈夫为了和我离婚,声称:当年我不到结婚年龄就办理了结婚证,我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请问,现在我们的婚姻是否有效?
何女士
何女士: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们的婚姻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05年你们办理结婚证时,你的年龄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按照规定你们的婚姻是无效。但是,现在你的年龄早已超过法定的20周岁,你们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你的婚姻现在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