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自我价值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夫妻突破“围城”一言不合说Byebye,带来离婚率不断上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家庭社会问题。其中以未成年子女申请执行抚养费案件暴露的问题更为急迫,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也成为了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寻求这类案件的最佳解决途径时,采取了“亲情归位”,因案制宜灵活执行的执行策略和执行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对症下药,灵活执法
周某某申请执行郑某抚养费案,周某某父亲郑某与母亲周某相识、恋爱,未办理结婚登记。母亲周某怀孕生下周某某后,郑某便对其母女不管不问,母亲周某一个人带着周某某艰难生活,于是母亲周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认为周某某系周某和郑某的非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判决支持周某某要求父亲郑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承办人员便及时和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从申请人口中得知郑某另娶一女,并已经结婚,在申请人多次向被执行人郑某索取抚养费的时候都会争吵。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人员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先单独传唤了被执行人郑某,郑某表示不是不想支付抚养费,但由于自己又成立了家庭,因为支付抚养费引起现任妻子的诸多猜忌和不满,为了避免矛盾,所以就采取了回避。
找到了症结所在,承办人员又找来了郑某的现任妻子,希望从她身上找到突破口,和她进行了沟通后,释明她的丈夫支付抚养费是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甚至会面对牢狱之灾,这将会对她现在的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又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继续劝解,你的丈夫如果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支付,会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人,这样的人你能值得托付终生吗,希望你换位思考一下,同时对于她的顾忌,承办人员提出了解决办法,为了避免你丈夫和申请人周某多接触让你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我们让申请人周某提供一个固定银行账号,你们只需要定期向里面打钱就行,周某保证在此期间不去打扰你们现在的正常生活。话到此,终于打开了郑某现任妻子所有的顾虑,当即表示会积极履行。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双管齐下,温情执法
王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抚养费案,王某某母亲赵某与王某结婚七年后,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每月支付抚养费的协议。赵某本想家丑不外扬,谁知天不遂人愿,王某在支付部分抚养费后就不再履行了,赵某不得已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双方在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像这种在诉讼环节达成调解后又申请执行的,承办人员凭办案经验觉得双方一定是发生了新的矛盾所致。于是承办人员通知了双方,希望面对面的解决问题,果不其然,被执行人王某一见到申请人赵某,就气势汹汹的说到“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支付抚养费,执行又怎么样,我不怕”,原来是申请人赵某不让王某探视孩子,才引起王某的不满。
承办人员见此状立刻制止了双方,先单独和被执行人王某进行释明,说到执行阶段解决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项,调解书中并未涉及探视权的问题,你以王某及其家人不让你探视孩子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法无据。而且你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支付,谈何关心孩子,如果你真的关心孩子,得有最起码作为父亲的态度,让孩子知道你是关心他的,爱护他的。孩子如果知道你不支付抚养费,不管他,他会怎么想。王某听后立刻表示了懊悔,表示他是爱孩子的,可是每次就因为见不到孩子生气所以才不愿意支付,想以此为借口看看孩子。
了解了被执行人王某的想法后,承办人员转而又单独和申请人沟通,首先严厉批评了赵某,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孩子,就算你们离婚了,可王某依然是孩子的父亲,这种血缘亲情是你不让探望就能隔断的吗?不能把你们大人的感情恩怨牵连到孩子身上,孩子是无辜的,你有没有关心过孩子的想法,他或许很想念爸爸呢,你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孩子更伤心,认为你们都在抛弃他。赵某听后很是触动,她表示她没有想那么多,只想到结婚七年离婚了,心有不甘,想气一气王某,没想到自己这样做会伤害到孩子,当即表示自己不会再阻挠被执行人王某看望孩子了,只要孩子好就行,现在她只有孩子了,说到此处赵某动情的落下了眼泪。
承办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喊来了王某,说到赵某已经同意你探望孩子了,你也要拿出态度,按时履行抚养费,王某高兴的说道,拿,我肯定拿,只要我能定期看望孩子,我就保证一分不少的支付抚养费,还和承办人员要求双方写个保证书为证。在承办人员随后的回访中,申请人赵某表示很感谢,多亏了承办人员的及时化解,才让孩子少受了伤害,孩子现在比以前开朗多了,王某也定期按时支付抚养费,赵某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这两个案件的解决都不着眼于个案的执结,而是从矛盾的根源着手,注重长远的解决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实践中,由于抚养费执行案件不仅仅涉及到金钱的支付,更多的是亲情的处理,而且对子女的抚养费通常需要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仅仅简单依靠强制执行措施,追求个案执结,会导致被执行人逆反心理,让后续的执行难度增加,同时这类案件无休止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执行工作最直接的目的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但实现权利义务的途径有千万条,寻找执行的最佳、最有效途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以抚养费执行案件为例,最佳的执行方式应当是促使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的支付所涉问题达成和解,重点在于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针对不同案件当事人不同的表现制定不同的执行策略,但有效的执行沟通艺术也必不可少的。首先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思,找准问题症结,同时加以亲情说教,方可事半功倍,因为抚养费案件不论双方当事人的积怨有多深,矛盾有多激烈,但子女亲情是双方均不可能避免的交集,子女的利益是双方都在乎的,以此为最终落脚点,一定能有效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