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王某等四人工呈(程)款一事,我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我深感后悔,一候(以后)作一个守法公民,请法院对我谅解。”8月16日下午,欠了四名工人9700元工钱的王某甲在被拘留的第四天写下了悔过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通知家人把执行款交给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
家住新店乡的王某甲两年前承包一项建筑工程,王某等四人跟着他干活,工程结束后,王某甲共欠王某等四人工程款9700元,并打有欠条。法院判决后,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8月12日清晨,宛城法院“夏季雷霆”集中执行行动中,王某甲被带回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王某甲以种种理由推脱,先是说工钱已经交给另一人代为发放,他不知道为啥王某等人没拿到,又说别人欠他几十万,为要账气了一身病。当执行干警依法要把王某甲送往拘留所时,王某甲以自身有病为由妄图躲过。执行干警经过询问,得知王某甲几日前在市内某医院住院治疗,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医院,调出了王某甲的病例,证明王某甲身体无恙后,当即将王某甲送进了拘留所。
8月16日下午,执行干警到拘留所对王某甲进行询问,并再次告知拒执将被判刑的后果,经过批评教育,王某甲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并让家人送来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