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在委托评估环节延伸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11-05 16:05:29


112,一起进入委托评估程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悉心调解,实现了和解结案。今年7月,桐柏县城郊信用社申请执行黄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黄某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城郊信用社要求对黄某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实现优先受偿权。收到执行部门移送的卷宗材料,桐柏法院司法技术室胡明江主任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审查。他发现,被申请人所借本息仅3万余元,而黄某占地200多平方的两层小楼市值数十万元且黄某一家还居住其中,通过评估、拍卖等执行手段,不但需要支出高额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增加当事人负担,还可能面临强制搬迁、置换房屋等工作,难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遂利用双方当事人共同到院选择评估机构的时机,掌握被申请人希望保全房产的心态劝解其积极还款避免更大损失,最终促成被申请人偿还部分借款并同申请人达成还款计划。案件未经评估、拍卖等强制程序便得以和解结案。

今年以来,桐柏县人民法院把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除在审理、执行阶段加大调解力度外,还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委托评估等环节,不失时机对当事人进行“再调解”,促成案件和解、调解2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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