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啃老不成烧房 判刑

发布时间:2017-08-22 09:07:46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马志全 李富豪)酒后要钱未果,竟殴打母亲并点燃父母卧室,引发火灾。日前,西峡县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时年22岁的周某系西峡县五里桥镇黄狮村人,自小受到父母溺爱,好逸恶劳。今年3月24日下午,周某酗酒后向母亲吴某索要300元零花钱,因家里没钱,吴某没法满足儿子的要求。于是,周某掐住吴某的脖子对其殴打,邻居前来,劝止了周某的恶行。

    事后,周某仍心怀不满,进入父母卧室,将家中存放的酒精浇在被褥上,将其点燃,引发火灾,待消防队及时赶到,方将火势控制。次日,周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西峡县检察院批准,周某被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吴某爱子心切,对儿子周某的行为给予谅解,要求从轻处罚。加之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8月17日,西峡县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8月22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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