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有车有房不履行义务 法官不远千里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7-08-24 16:17:12


    8月22日,为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显示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前往广东东莞,对一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系新野县人,近年来在广东从事棉纱生意经济效益颇丰。2015年,李某称与妻子王某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准许,同时法院判决由婚生小孩归王某抚养,由李某支付抚养费;婚后购置的位于广东东莞的房产及奥迪车一辆归李某所有,但由李某支付房产及车辆价值的一半28万余元给王某;李某支付王某生产经营收入的一半29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向新野法院申请执行。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李某一直声称没钱履行,且利用与执行法院距离遥远拒不配合执行。鉴于该情况,新野法院执行局认为在当前重拳出击,强势解决执行难背景下,即便距离遥远执行成本高也不能阻挡执行的步伐,遂安排执行小组赶赴东莞,对李某名下的房产实施查封及评估、拍卖,对李某名下的车辆予以扣押,并委托当地法院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在证据确凿情况下,将依法启动拒执罪刑事程序,追究李某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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