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代凤)近日,桐柏县法院少审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郭某系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2017年6月23日清晨,郭某在上早自习途中,由于对道路情况观察不仔细,驾驶电动车与行人叶某发生碰撞。叶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桐柏县法院少审庭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为缓解严肃紧张的气氛,减轻未成年人对法庭审判、教育改造的心理负担,决定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让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前,通过法官、公诉人的引导、帮教,让未成年人充分意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了一个既温情宽松又不失庄重威严的审判环境,帮助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助其早日回归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