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百万欠款 十日执结

发布时间:2017-08-29 09:27:56


    本报记者 张罡 通讯员 王萨娜

    8月17日上午,西峡法院大门外响起一阵热闹的鞭炮声,当事人胡某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的干警,这么快就把我的血汗钱追了回来。”

    胡某在西峡某镇开办了一家大鲵养殖公司,经营顺利。2013年4月,某铁路公司在大鲵养殖池百米处施工时进行爆破,导致养殖水池水源不足,大鲵开始先后死亡。胡某将铁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50余万元。西峡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联系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对事故进行调查鉴定,鉴定结果认为某铁路公司污染渔业生存环境属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铁路公司偿还胡某损失138余万元。铁路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经过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已经年过七旬的胡某在退休后的二十年间,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精力都放在大鲵养殖中,此次意外发生后,不仅使胡某财产损失严重,也给胡某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为了早日帮老人挽回损失,执行法官在受理此案后,8月6日对铁路公司账户进行查控,发现对方名下有数十个账户,资金充裕,干警立即将其中一个账户进行冻结。8月16日,被执行人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时,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经过说服教育,铁路公司认识到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于是积极配合执行干警完成执行款扣划。

文章出处:8月29日《南阳日报》第A7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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