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代凤)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少审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郭某系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今年6月23日清晨,郭某骑电动车上早自习途中,与行人叶某发生碰撞,叶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桐柏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在受理案件后,为缓解原本审判庭中严肃紧张的气氛,减轻未成年人对法庭审判的心理负担,决定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旁,通过法官、公诉人的引导、帮教,让未成年人充分意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一个温情、宽松又不失庄重威严的审判环境,帮助其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早日回归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