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晶雅)“谢谢胡法官,我不用打官司就把钱要回来了!”日前,西峡县城关镇任某来到西峡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为胡娅丽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015年年初,杨某向任某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杨某仅归还了20万元。无奈之下,任某将杨某诉至法院。立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初步判断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便向任某发放了《诉前调解告知书》,并向其释明诉前调解的相关事宜。在征得任某同意后,立案法官将案件转送至负责诉前调解的法官胡娅丽手中。胡娅丽了解基本案情后,当即和杨某取得联系,得知其同意调解后,便做起双方调解工作。在胡娅丽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期限。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并未按期履行,任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杨某被保全的两套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