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林(相)鹏)向县有关领导汇报7次争取支持,协调涉执当事人5次,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4次,走访公司职工30多人次……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牵扯面广的“骨头案”,经过内乡县人民法院13天的不懈努力,于日前顺利执结。
■欠下巨债 公司无力偿还
内乡县光源电器厂成立于1977年,于1998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由于设备陈旧,科技含量低,缺少竞争力,该公司一直依靠内乡县信用社贷款周转资金,勉强维持生存。2013年,该公司资产已全部抵押给该县信用社,贷款累计高达2000余万元。贷款逾期后,该公司迟迟不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县信用社将该公司诉至内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所有欠款。判决生效5个月后,该公司仍无动于衷,毫无还款意向,该县信用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公司拒不配合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将该公司厂房、土地等资产进行司法评估并公开拍卖。因涉及金额较大、厂房地址偏僻,3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主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梁万欣在走访该公司职工时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该公司不仅欠下信用社2000余万元巨款,还曾向156名职工借款,目前已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等共计290余万元。
如果法院将房产拍卖,拍卖所得金额只勉强够偿还信用社贷款;如果法院简单下达执行裁定,使该公司财产所有权转移,则职工的借款、工资和养老金等势必无着落。
■多方协调 案件顺利执结
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延洲了解到该案的情况后,主动承包该案。成延洲走访了30多名该公司职工,认真了解职工借款、工资及养老金等详细情况,耐心倾听职工的诉求。
在走访中,成延洲叮嘱随行法官:“这起案件不仅牵扯信用社的权益,还关乎到很多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寻求一个能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利益都最大化。”
为使该案尽快执结,成延洲先后7次向内乡县有关领导汇报,争取最大支持,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5次调解,与国土资源局、担保公司进行8次沟通协调。
最终,多方达成一致,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以物抵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政府收储该公司厂区国有土地;担保公司担保借款290余万元,兑现公司职工借款、工资和养老金等;该公司厂房和占用的国有土地,由政府引资的一个项目租赁;租赁费再抵还担保公司借款的“五转圈”方法,使得这一执行标的额2000余万元、涉及156名职工工资等290余万元的“骨头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