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显神威 迫于压力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7-09-13 16:50:22


    “你们怎么知道我刚从外地坐火车回来,你们的消息也太灵通了!……”从外地打工刚踏进家门的裴某看着站在面前的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懵了。

    2014年2月2日,被告裴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行至邓州市裴营乡东丁村与原告杜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原告刘某、杜某为乘坐人),致使三原告受伤,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邓州市交警队认定,被告裴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杜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刘某、杜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三原告被送往邓州市人民医院,且经鉴定原告杜某与原告刘某均已构成伤残;该事故造成了三原告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三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共计86188.21元。经邓州市法院生效判决,判令裴某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合计82394.21元。判决后裴某为躲避执行,举家出门打工。申请人杜某申请执行时,邓州法院向裴某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2017年9月初,执行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裴某现在外出归来马上到家,希望执行人员能来执行。执行员刘丰超等立马放下手头工作,组织警力直接到被执行人裴某家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裴某被执行法官拘传到庭后,表示判决数额过高,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邓州市法院果断对裴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并动员申请人以拒执罪对裴某提起刑事自诉。迫于压力,裴某家人主动联系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相关赔偿事宜。9月13日下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执行款。

    这是邓州法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的一个生动案例。据悉,今年以来,邓州法院采取多项举措,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通过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努力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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