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院长亲自审“老赖” 打击拒执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09-18 10:17:16


    9月14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延洲端坐审判台,公开审理一起拒执案件。据悉,这是也是该院院长办案进入常态化后,院长亲自审理的第9起拒执案件。

    2013年,被告马某与该县某公司签订一份混凝土供需合同,由公司提供混凝土。工程结束后被告马某向该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保证在半月内还清欠款60万元,因马某未按时还款,该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还款6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马某不是想办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是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该公司提起刑事自诉。

    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双方围绕是否构成拒执罪进行激烈交锋。成延洲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审判技巧,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庭审过程规范庄重、威严有序,对被告人的辩论权也给予了充分保护。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马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部分义务,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拒执犯罪,保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不受侵犯,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院长作为入额法官,带头主审案件,不仅是履行法官职责,也可以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作用。”开庭结束后成延洲表示:“院长带头办案,能提高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带动入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促进司法公平和公正。”

    院长亲自审老赖,有效的打击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极大震动了周边闻讯的其他被执行人。同时也告诫那些“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规避执行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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