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文杰
“你们怎么知道我刚从外地坐火车回来,你们的消息也太灵通了。”刚从外地打工回来的裴某怎么也没想到,在外躲避了三年后,还是被邓州市法院的执行法官堵在了家里。
2014年2月2日,裴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行至邓州市裴营乡东丁村与杜某相撞,该事故经认定,裴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杜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邓州市法院判令裴某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合计82394.21元。判决后裴某为躲避执行,举家出门打工。申请人杜某申请执行时,法院向裴某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2017年9月初,执行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裴某外出归来马上到家,希望执行人员能去执行。执行员刘丰超等立马放下手头工作,组织警力直接到被执行人裴某家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裴某被执行法官拘传到庭后,表示判决数额过高,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邓州市法院果断对裴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并动员申请人以拒执罪对裴某提起刑事自诉。迫于压力,裴某家人主动联系受害人,9月13日下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支付清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