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与他人结婚的名义,骗取农村青年36000元和手机一部,近日,桐柏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云南省佤族少女娜用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家住云南省西盟县孟楼乡新村五组的娜用,是1988年7月7日出生的佤族少女。2008年2月,娜用只身来的河南省桐柏县毛集镇,化名魏玲以与该镇老庄村村民刘某结婚为由,骗取刘某现金36000元及华雨牌手机一部。娜用骗取钱财后潜逃回云南。今年6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根据网上抓逃将娜用抓获。
桐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娜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