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早上8点15分,随着一阵鞭炮的响声,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顿时热闹起来,上屯乡郭店村第七村民小组的十几名村民代表敲锣打鼓,将四面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的手中,几位老人紧紧握着执行人员的手,诉说着他们对人民法院为村民维权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1997年4月说起,当时被执行人王某与上屯乡第七村民小组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每年缴纳土地承包费用。2016年12月30日,该土地的承包合同到期,王某不仅拖欠数年的土地承包费用,还将本应到期返还的38亩土地连夜播种,拒不返还第七村民小组。王某耕种该地块期间,村里准备对地头村路进行硬化,王某一再阻挠,修路计划因此搁浅多年。在别的村都通了水泥路的情况下,郭店村的村民们却一直出入不便,天晴一脸灰,下雨一腿泥。
村民们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应于2017年夏季作物收获结束后将该土地返还给第七村民小组,王某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唐河法院执行局的胡祥成、王书凯两位干警在看过案卷材料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试图努力促成此案和解,被执行人王某却态度强硬,拒不返还土地,村民们申请强制执行。7月31日,在执行干警和村民们的见证下,38亩土地也正式归还到村民手中。挖掘机将被执行人王某在地头建造的简易房屋拆除,被王某破坏的路基得以修复,修路计划也提上了日程。
村民们的土地要回来了,村里的路畅通了,村民们的心也敞亮了。为了表达对干警们的谢意,郭店村的村民们一大早相约来到唐河法院,亲手为干警们送上了四面写有“执法为民扬正气,关爱弱势护人权”“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等标语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