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梁章松 程远景)为有效破解非诉行政执行难题,保障行政强制执行效率,方城县法院征得省市两级法院同意,在全省率先探索设立裁执分离试点工作,在拆除违法加油站、非法建筑物及设施等行动中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该县土地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该院行政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裁执分离”各环节特点,研究出台《“裁执分离”具体实施方法》,细化审查、协调、实施等工作的类型化规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并下发会议纪要,支持法院裁执分离工作。初步形成法院裁决后由法院指导、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分工实施的联动机制。
对实施主体、案件类型、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具体行政行为虽合法但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等情形的,坚决不予受理或裁定不准予执行。准予强制执行的,组织实施主体在实施强制执行前应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实施方案,法院依据案情提出执行建议。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影响执行顺利进行的,实施机关需重新制定并提交,审查通过前,实施机关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行为。今年以来共不予受理或裁定不准予执行1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