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有更多获得感,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执行便民措施,获得了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广泛称赞。
一是及时对执行案件立案。在案件裁判生效后,对胜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让案件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尽早实现当事人的胜诉利益。
二是及时进行财产查控处置。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要求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执行流程节点,快速进行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对通过冻结、查封、扣押等查控的财产,要求及时进行扣划、评估、拍卖处置,不得无故拖延。
三是及时告知流程信息。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执行知情权,要求对重要执行流程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制作《执行流程信息告知书》和《财产查控处分信息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知悉。
四是及时兑付执行款。对案件过路款的支付工作,积极推行“一案一账号”工作,要求所有款项必须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不得长期在过路款账户上停留,并简化审批支付手续,让当事人及时获得执行款。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452件,执行到位金额4.2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