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法官,我们已经入驻厂房并开始生产,非常感谢您的辛苦付出,欢迎您常来指导工作!”10月30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宋世伟接到当事人的邀请电话,获悉其承办的成交价达2200万元的拍卖标的物顺利清场移交后,开始恢复生产,他祝贺该公司生意兴隆,并婉拒了该公司的盛情邀请。
2017年6月,社旗法院在申请执行人社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河南贯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河南贯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社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贷款的土地和房产进行评估,并通过社旗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拍卖,南阳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以2200万元竞买成功。除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竞买人外,该标的物还涉及被执行人抵押给投资担保公司不便于迁移的机器设备,虽然南阳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成为了该标的物的“新主人”,但却迟迟无法进驻和使用。
由于该案标的牵扯的利益群体比较多,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下,承办该起执行案件的干警宋世伟并没有冒然采取强行清场行动,而是帮助被执行人、买受人及担保公司达成动产处置共识。当万事俱备,时机成熟之际,社旗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进行清场移交,当事人对法院的处理表示充分的信服和支持,圆满完成了标的物交付及清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