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马骏)近日,南召县拘留所却接收一对父子被拘留人。这爷俩因为拒不申报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而被南召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
2014年8月,南召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人民币17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置之不理。原告郑某多次讨要未果,到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3月,经南召法院执行局组织,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计划,由李某之子李小某担保。然而,李某再次违约,并未按和解计划履行义务。2017年9月19日,申请人郑某无奈之下,申请恢复执行。
南召法院恢复立案后,即向李某父子送达法律手续。但二人并未将法院文书告知的义务放在心上。9月26日,南召法院将二人同时司法拘留。
被拘留后,李某才开始着急,当即联系亲属筹钱,通过电子转账履行了10万元。下余部分还想再找申请人和解,却因失去诚信而被拒。
人民法院敬告被执行人,应诚实待人、守信做人,尊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国家司法权威,否则,必将自尝苦果。4
骗取加盟费 被判拘役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周勤 王清冉)利用网店加盟的方式骗取加盟费,日前宛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经关某介绍加入一公司从事网络营销业务,并先后受指使、安排,通过QQ、微信方式和陌生人聊天的方式,引诱他人加盟网店骗取加盟费。2016年3月份,李某伙同关某骗取被害人曾某5880元加盟费。同年4月份,李某伙同杨某骗取被害人曹某3980元加盟费。2017年3月李某向市公安局自首。案发后,赃款已追退。
宛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受他人指使、安排通过QQ、微信等方式联系被害人,以加盟网店的方式骗取加盟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积极退缴赃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4
诚信出问题 出国受限
本报讯 (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马骏 王新兵)“程法官,我把这两年的抚养费全部履行了,请尽快将我的失信名单给撤销了吧!”10月9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匆匆赶到社旗县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1万元抚养费执行款,请求法院将她的失信“黑名单”屏蔽,以便能顺利出国。而董某害怕再次被“拉黑”后无法购买返程机票,遂又顺延支付了二年的抚养费。
原来,2015年12月份董某和其丈夫李某在社旗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双方的两个婚生女儿随李某生活,董某自2016年起每年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两个女儿年满18周岁止。恢复单身生活的董某却将每年需支付的抚养费抛诸脑后,无奈之下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董某与李某离婚后,离开了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从此杳无音信,执行干警多次打听董某的下落,但也一无所获。社旗县法院于是将董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很多方面予以限制。9月底,董某因劳务派遣急需出国,但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受限买不了机票,眼看出国日期将近,再不处理,工作将受到严重影响。
无奈之下,“失联”近两年的董某主动现形,将执行款如数交到执行干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