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收到法院转交案件标的款17635元……我申请法院结案。”“今收到法院转交的案件标的款14755元……申请法院结案。”10月30日上午,申请人张某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了两名被执行人拖欠多时的执行款,高兴的不住向执行干警道谢,申请结案。
申请人张某是一名木工,经常跟着周某干活。2015年8月份,周某从包工头皇甫那里承揽一户民房的木工活让张某做,干活期间张某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和包工头皇甫赔偿各项损失,法院依法判决二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周某等二人迟迟不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的同时,也通过查询平台查到皇甫名下的工资卡有资金,当即通过查控平台予以冻结,逼的皇甫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执行干警正发愁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另一名被执行人周某,遂通过皇甫又联系到被执行人周某。
10月28日,皇甫打电话给执行干警问周日上不上班,为了尽早执结案件,执行干警告诉皇甫周日不休息,让他联系周某一起来。10月29日上午,周某与皇甫二人同时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全部履行了执行款,两个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