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2005年我朋友董晓云和丈夫离婚,3岁儿子赵涛(化名)由董晓云抚养,丈夫每月定期支付抚养费。2009年我朋友又重新建立家庭。为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今年开学前,我朋友把孩子的名字改成董涛。
前些时候,我朋友的前夫得知孩子的姓氏更改了,非常生气,并且拒付抚养费。请问,我朋友把孩子的姓氏该了,她前夫能否拒付抚养费?
周女士
周女士:
你朋友擅自把孩子的姓氏变更了,尽管不太合情合理,但是,她前夫不能以此拒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你朋友的前夫若不同意你朋友私自更改孩子姓氏,可以为此事和你朋友协商,但这与他支付抚养费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否则他将承担法律责任,